住保中心回復“安置房申請”
網友“羅羅”:
想了解一下馬灣戶口有低保,能在城區申請安置房嗎?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續!謝謝!
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回復
網友:“羅羅”?您好!關于您的留言現回復如下:
安置房不是可申請的住房。我市可申請的保障房有公共租賃住房(簡稱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簡稱保租房)兩種。
公租房的申請條件如下: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為本市城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我市有穩定職業并建立了養老保險的外來務工人員(城區危房搬遷戶符合條件的可參照執行)。申請人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城區居民須家庭成員均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主申請人取得本市城區常住戶口須滿三年,其他成員作為共同申請人戶口遷入須滿1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75%(單身居民低于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無房(包括本人無住房和單位未提供住房),或雖有房但同住家庭成員人均低于建筑面積14平方米。
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員,
(二)新就業職工須符合以下條件:
1、大中專畢業不滿5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
2、有人社部門招錄(聘用)文件和用人單位的招錄(聘用)證明,或有規范、完備的勞動(聘用)合同,在本市正常繳存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3、本人及配偶、父母在城區無房。
(三)外來務工人員須有勞動合同及人社部門已納入本市養老保險兩年以上的證明。
保租房的申請條件如下:(一)申請人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申請人工作地無自有住房且三年內無房產交易記錄;或雖有住房但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25平方米。
(三)在天門市正式簽訂聘(錄)用合同(就業協議)或辦理個體工商執照自主創業。
(四)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未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等。
若有疑問,歡迎致電天門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保障科電話07285232289或到天門市鐘惺大道58號2樓203室咨詢
天門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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