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人勞動習俗
清末、民國時期,天門匠人大都有自己的作坊,所帶徒弟一般三年出師,出師后,既可以單獨開業,也可以留原作坊做工,第一年工錢比其他工人低。
作坊規矩甚多。木匠砍板視為柜臺,任何人不得落坐。斧頭不得放置在砍板上,以防斧落傷人。建造房屋、制作家具的主人,應先請掌墨師傅。下料、畫墨線均由掌墨師傅決定或自己動手干。篾作坊單日扎制筲箕,不扎制撈箕,否則,即視為不吉利。鐵鋪打鐵用的鐵砧、風箱只能置于門外或廂房中。
“九佬十八匠”(即補鍋佬、剃頭佬、修腳佬、閹豬佬、殺豬佬、打榨佬、洗磨佬、蓋鋸佬、趕工佬;銀匠、銅匠、鐵匠、錫匠、彈匠、木匠、圓匠、窯匠、瓦匠、漆匠、雕匠、染匠、縫匠、篾匠、榨匠,外加茅匠、箍匠、皮匠)出門做生意時,以各自獨特的方式招引顧客。如銅匠甩五塊銅片串成的“銅響子”,鐵匠敲打爛鐵器,閹豬的敲小銅鑼,搶刀磨剪的高叫“搶刀一磨剪哪!”補鍋碗的,有的甩“銅響子”,有的高叫“補鍋一補碗哪!”等等。
新中國建立后,匠人多沿舊習,中國共產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補鍋佬、洗磨佬、蓋鋸佬、茅匠、染匠逐年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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