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天門市區域衛生及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辦事處、農場,天門經濟開發區,沉湖林業科技示范區,天門工業園,市政府有關部門:
《天門市區域衛生及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11—201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天門市區域衛生及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2011—2015年)
為適應天門市社會經濟和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需求,實現優化衛生資源配置,提高衛生資源利用率,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149號令)、湖北省衛生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北省衛生資源配置標準(2011—2015年)》和《湖北省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意見》(鄂衛規〔2011〕1號)及《天門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等法律、法規、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分析
(一)區域概況。
天門市位于湖北中部,地處江漢平原,屬武漢8+1城市圈之一,轄區面積2622平方公里,轄28個鄉鎮辦場區園。2010年全市人口為164.4萬,常住人口138.9萬,全市65歲以上人口128879人,占人口總數的9.09%。
2010年全市地區生產總值219.48億元,財政總收入7.8億元,財政總支出26.6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12元,農民年人均純收入6207元。
(二)醫療資源現狀和利用情況。
1.醫療機構。2010年全市現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911家,其中綜合性醫院9個(公立醫院3家,民營醫院6家),專科醫院3個(口腔醫院、皮膚病醫院、骨病風濕病醫院),中醫院1個,婦幼保健院1個,精神衛生中心1個,采供血機構1個,鄉鎮衛生院22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4個,社區衛生服務站7個,門診部17個,醫務室、診所79個,村衛生室773個。
2.醫療床位。至2010年全市共有編制床位數3002張,其中公立醫院(含中醫院)1398張,鄉鎮衛生院1454張,民營醫療機構150 張。千人均床位數1.8張。
3.衛生人力。至2010年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衛技人員6503人,其中注冊執業醫師1622人,執業護士1497人,鄉村醫生1500人。千人均衛技人員4.1人,執業醫師(助理)0.97人,護士0.92人。
4.大型醫療設備。全市醫院共有CT6臺、MRI1臺、DSA1臺、LA1臺。
5.醫療服務狀況。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總建筑面積487988m2,其中業務用房面積202488m2,2010年業務總收入56917.6萬元,總支出54212.3萬元。2010年門急診人次數563萬人次,居民兩周就診率13%;住院人次數9萬人次,居民年住院率5.42%;實際開放床位數3002張,實際占用總床日數89萬張,病床使用率85.9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9.8天,每名醫生(含鄉村醫生)年均承擔1523診療人次,每名醫生(不含鄉村醫生)年承擔40住院人次。
市、鄉、村三級醫療機構基本具備診療各類常見病、多發病或疑難病的能力,一般疾病均可在境內得到有效治療。
(三)面臨的主要問題。
1.居民的健康需求增長較快。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健康教育知識廣泛普及,越來越多的人將樹立“健康消費”的觀念,居民對醫療服務的需求呈現多樣化,醫療服務既要保障基本醫療,又要滿足特殊醫療需求。重大傳染病仍在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非典、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新發傳染病的防治日趨嚴峻,艾滋病、結核病、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醫療救治水平亟待提高。受環境及不良生活方式的影響,惡性腫瘤、心腦血管疾病、高血壓、糖尿病等重大慢性非傳染性疾病仍是導致死亡的主要原因,防治任務十分艱巨;人口老齡化的形成,要求盡快建立老年疾病的預防、保健和康復體系。口腔保健和口腔疾病將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兒童和婦女保健是提高我國人口素質的重要保障,應受到高度重視。
2.醫療服務體系建設中的問題。
由于歷史原因和體制制約,我市醫療機構的設置和衛技人員的分布仍不盡合理,主要表現為:
(1)醫療資源城鄉之間分布不協調。我市每千人口醫院床位數、醫師數、護士數等指標均未達到《湖北省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意見》標準,而且城鄉差距懸殊,醫療機構技術水平、醫療設備更顯突出,造成病人流向不合理,城市醫院人滿為患,壓力增大,同時大部分鄉鎮衛生院設備閉置,業務量偏低。
(2)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不到位。農村三級衛生網絡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少數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較差,服務能力較低,不能滿足群眾就醫需求。村衛生室公共衛生職能發揮不夠。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雖已初步建立,但有待發展。
(3)醫療機構投資渠道單一。國有醫院仍占絕對主體地位,民營醫療機構數量雖不少,但級別低,規模小,醫療市場公平有序的競爭局面尚未形成。
(4)醫院功能分級模糊,病人就醫理念需要引導轉變,常見病、多發病過度集中于大醫院就診。醫院過分追求經濟效益,淡化了醫療保健服務網絡的功能定位。人民群眾存在盲目性,有限的醫療資源沒有得到充分利用。
(5)技術人員結構不合理。城市衛技人員高、中級人員比重偏大,初級人員比例較少,但又缺乏拔尖人才和學科帶頭人,不利于醫院持續發展的要求。鄉鎮衛生院人員和社區衛生服務人員素質普遍較低,中、高級人才匱乏,設備少、技術不配套、功能服務不到位;個別鄉鎮衛生院醫護人員嚴重不足,影響了醫療服務質量的提高。
(6)醫療救治體系仍不完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急救網絡體系的建設有待完善。
(7)醫院內涵建設有待加強,宗旨意識亟待提高,醫德醫風建設有待完善,迫切需要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二、設置規劃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滿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服務需求為依據,以合理配置、利用醫療衛生資源及公平地向市民提供高質量的基本醫療服務為目的,將各級各類、不同隸屬關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醫療機構統一規劃設置和布局,引導衛生資源合理配置,避免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的重復浪費和遺缺不足。建立與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醫療服務體系。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性原則,保證全體居民尤其是廣大農民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醫療服務;堅持分級醫療原則,合理規劃醫療服務體系中醫療機構的規模和功能定位;堅持整體效益原則,充分發揮醫療資源的整體功能,合理配置,局部要服從全局,避免重復設置和資源浪費。堅持可及性原則,醫療機構服務半徑適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群眾就醫方便。原則上每個行政村和社區居委會應有醫療機構為人民群眾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堅持公有制主導原則,堅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辦醫原則,鼓勵醫療資源投資多元化,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性原則,堅持中西醫并重原則。
(三)目標。
我市區域衛生及醫療機構設置的總體目標是構建適合我市社會經濟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醫療需求的醫療服務體系,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2015年,全市每千人均執業醫師實際在崗數達到1.6人,每千人均執業護士實際在崗數達到1.2人,每千人均床位數達到3.0張。
三、規劃意見
總體思路:在城市逐步形成以區域醫療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服務站構成的服務網絡;在農村,重點加強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建設,改善醫療條件,提高醫療服務水平。主要辦好為社會提供基本醫療服務,能夠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需要,代表區域醫療技術水平的醫療機構,鼓勵發展二級以上的民營綜合醫院,初步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
(一)機構設置。
1.綜合醫院:設天門市第一人民醫院、第三人民醫院。天門市醫療技術指導中心設在市第一人民醫院,市第一人民醫院發展為三級甲等綜合醫院,承擔全市基層轉診、急救和基層衛生人員的培訓及業務指導職責。市三醫院按二級甲等綜合醫院發展,同時承擔天門河以南城區社區公共衛生工作。設江漢、夏鋼、華仁、李場、愛民、仁愛等民營綜合醫院。在2015年前,停止審批200張床位以下的民營綜合醫院,優先審批床位在300張以上按二甲醫院標準建設的民營綜合醫院。
2.中醫醫院:設天門市中醫院,為天門市中醫藥技術指導中心,按三級乙等中醫院標準發展。中醫院應發揮傳統醫學優勢,走中西醫結合道路,起到全市中醫工作的帶頭作用。鼓勵發展100張床位以上的民營中醫醫院。
3.婦幼保健院:設天門市婦幼保健院(掛天門市婦女兒童醫院牌子)。
4.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設置天門市疾控中心、天門市精神衛生中心(掛天門市第五醫院牌子)、天門市衛生監督局、天門市血站、天門市血吸蟲病防治所。
5.專科醫院:政府不增設新的專科醫院,現有市口腔醫院、市皮膚病醫院逐步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發展,暫保留口腔醫院、皮膚病醫院牌子。設民營天門市骨病風濕病醫院。鼓勵民營資本舉辦眼科醫院、老年病醫院、婦科醫院、兒童醫院、消化病醫院、腫瘤醫院各1個。
6.急救中心:依托天門市第一人民醫院設置120急救中心,隨著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也可獨立設置。
7.臨床檢驗中心:依托天門市第一人民醫院設置,為非獨立法人機構。
8.鄉鎮衛生院:設中心衛生院五家。即岳口中心衛生院(掛天門市第二人民醫院牌子)、汪場中心衛生院、漁薪中心衛生院、盧市中心衛生院、皂市中心衛生院。
設一般衛生院17家。即張港衛生院、多寶衛生院、拖市衛生院、干驛衛生院、馬灣衛生院、凈潭衛生院、蔣場衛生院、黃潭衛生院、小板衛生院、橫林衛生院、彭市衛生院、多祥衛生院、麻洋衛生院、九真衛生院、胡市衛生院、石河衛生院、佛子山衛生院,衛生院由政府主辦。要加強中心衛生院建設,充分發揮中心衛生院的輻射、帶動作用。一般衛生院以承擔預防、保健、公共衛生、基本醫療為主,不向醫院模式發展。
9.鄉鎮中醫院:設岳口、皂市中醫院,為非營利性集體醫療機構,接受當地鄉鎮衛生院業務指導及行業管理。
10.地名衛生所、村衛生室:現有地名衛生所逐步轉為中心村衛生室。村衛生室以村為單位設置,由村集體主辦。村衛生室設置為一村一室,衛生院及綜合醫院、衛生所所在地不設村衛生室。
11.農場職工醫院:設蔣湖、白茅湖農場職工醫院各1家。
12.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4個,即竟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掛市第三人民醫院牌子)、陸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掛天門市第四人民醫院牌子)、候口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掛天門市皮膚病防治醫院牌子)、楊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掛天門市口腔醫院牌子);設雁叫、慶云、陸羽、鴻漸、西湖、灣壩、新城、官路、西龍、東湖、車灣、接官、長灣、群力、候口社區服務站。
13.企事業單位及學校醫務室:職工在500人以上、學生在1500人以上的企業、學校及床位在100張以上的養老、托老機構可申請設置醫務室,但不得對外執業。
14.門診部:城區1000米半徑范圍內無同一類醫療機構(含綜合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個體診所、醫務室)的可設一個門診部(但應優先滿足社區衛生服務規劃)。
15.診所:僅限于本市戶籍且本人無職業的執業醫師申請。城區及鄉鎮所在地500米半徑范圍內無同一專科醫療機構(含二級綜合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個體診所),可設一個;或城市社區人口超過3000人,且無醫療機構設一個;人口超過1000人且無醫療機構的行政村(自然村)可設一個。至2015年全市個體診所控制在150個以內(其中城區控制在80個以內)。
16.療養院、護理院(站):根據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和人民群眾的實際需要設置。
(二)醫療床位。
配置標準:綜合人口數量、經濟發展、醫療資源現狀和利用、醫療需求等因素, 2015年床位配置標準提高到每千人均3.0張。
病床設置原則以需求為導向,到2015年全市臨床床位達到4800張,比現有床位增加1800張。其中三級醫院規劃床位2000張,二級醫院規劃床位總和1000張,中醫院規劃床位400張,鄉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超過100張,民營綜合及專科醫院800張。
(三)人員配置。
1.所有醫療機構的人員配置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的配置。2015年全市每千人均實際在崗衛技人員達到3.5人(不含鄉村醫生),每千人均執業(助理)醫師達到1.6人,每千人均注冊護士達到1.2人,一級以上醫院護士與實際開放病床數之比不低于0.4:1。
2.三級醫院應培養學科帶頭人和建立人才梯隊,以涌現出一批臨床和科研教學結合型的高層次的中青年技術力量,達到高年資主任醫師為技術骨干,研究生為主要技術人才的水平。
二級醫院應培養學科帶頭人和專科人才,逐步達到以研究生為技術骨干,本科生為主要技術人才的水平。
一級醫院、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培養適宜技術人才,以提高現有人員的整體素質為主,逐步增加本科生為技術骨干,達到全科醫師為主要技術人才的水平。
村衛生所鄉村醫生要普遍達到具有中專以上水平,并應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四)醫療設備的配置。
嚴格控制大型醫療設備配置,根據《湖北省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合理配置大型醫療設備,鼓勵共建共享,提高醫療衛生資源利用效率。
(五)學科建設。
根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加強重點專科建設,尤其是加強醫療急救和重癥醫學救治及心腦血管疾病、消化疾病、腫瘤、腦外科的能力建設。市一醫院創建1-2個省級重點專科,全市共創建20個左右市級重點學科,到2015年重點學科達到全省同級市先進水平。
四、規劃對策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規劃實施。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貫徹實施《區域衛生及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組織領導,對區域內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進行統一規劃和布局,對現有不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要求的醫療機構實行必要的并、轉、分、停,調整醫療機構的規模、結構和功能,合理配置醫療資源,建立符合規劃目標的區域性醫療服務新體系,更好地為群眾健康服務。
(二)強化醫療機構全行業管理。
按屬地管理原則,衛生行政部門對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不分行政隸屬關系,不分所有制形式,依法實行全行業監管。要從“辦醫院”轉向“管醫院”,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用法律、行政和經濟等手段,實施醫療機構宏觀管理,嚴格依法行政,加強準入管理、強化監督執法、發布醫療信息、提高醫療水平。要打破現有按部門和行政隸屬關系和所有制界限形成的條塊分割、布局不合理的醫療服務體系,按照本規劃的總體要求,對區域內的全部醫療資源進行統一規劃、審批、調整、監督、評價,依法進行全行業管理。
(三)合理配置、調整醫療資源。
衛生行政部門要合理配置、調整資源,引導醫療機構以人民健康需求為導向,走注重質量和效益、以內涵建設為主的發展道路,促進醫療服務供需平衡,實現健康、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積極實施醫療機構重組,鼓勵醫療機構合并,共建醫療服務集團。加快中、小型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結構和功能調整,使其發展成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切實減少中、小型綜合醫院,尤其是小型綜合醫院數量;嚴格執行醫療機構準入標準,對不符合有關規定的門診部和診所要限期整改;根據醫療服務需求,積極鼓勵發展有一定規模和水平的民營綜合醫院;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充分利用現有醫療資源,不斷健全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及時調整鄉鎮醫療機構布局,充實和發展村衛生室,不斷完善農村醫療服務網絡。
(四)強化醫療機構監督管理。
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本規劃為指導,以準入管理為核心,建立和完善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新技術應用、大型設備等醫療服務要素的準入制度,嚴格準入管理。
1.加強對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管理。衛生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衛生部、省衛生廳規定的審批程序、權限、標準受理醫療機構設置申請,實行醫療機構設置批準公示制,對擬設置的醫療機構應向社會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
2.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準入管理。依據《執業醫師法》和《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從事臨床工作的醫生和鄉村醫生,必須取得執業醫師(含執業助理醫師)和鄉村醫生執業資格,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其他衛生技術人員必須取得相關專業初級以上衛生技術職稱,嚴禁非衛生專業人員從事衛生技術工作。申辦個體診所除符合本規劃及資質要求外,年齡一般不超過70歲(中醫診所適當放寬);事業單位退休職工申辦個體醫療機構需報原單位同意。
3.加強對醫院床位的控制,實行床位的動態管理。對床位使用率連續兩年低于60%的醫療機構,要按標準減少床位,對床位使用率長期高于85%的醫療機構,根據標準增設床位。
4.加強對大型設備和新技術應用等相關要素的準入管理。根據衛生部《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湖北省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對大型醫用設備配置進行控制,嚴禁超規劃配置大型醫用設備。
5.加強對醫療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醫療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要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活動,對違規行醫的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要堅決依法處理。要加大醫療市場整頓力度,健全醫療監督執法機構和隊伍,堅決打擊無證行醫,規范醫療服務市場。
(五)嚴格機構評審,完善服務功能。
根據醫療機構的規模、功能、技術水平和設施條件等,實行醫療機構規范化、標準化和目標管理,促進醫療機構的技術水平和醫德醫風建設,提高醫療機構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使區域內醫療機構逐步形成專業配套、結構合理、層次清楚、各具特長的新格局。
(六)積極鼓勵醫療機構的多元化。
實施區域衛生及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必須強化競爭機制,促進多元化辦醫。在醫療機構的設置上,要積極鼓勵民營資本興辦、參與,實現醫療機構投資主體的多元化。要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鼓勵多渠道籌資,積極鼓勵社會組織或個人發展醫療服務事業,特別是鼓勵民間資本興建300張以上床位的大中型綜合醫院、二級專科醫院、老年護理、康復醫療等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七)不斷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實施區域衛生及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必須加大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步伐,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各醫療機構建立健全內部鼓勵機制與約束機制,要加強經濟管理,進行成本核算,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要引入競爭機制,圍繞質量和效率開展競爭,以社會需求和群眾滿意度為評定標準,通過外在的競爭壓力和內部的鼓勵機制,促使醫療機構優化內部結構,按“優質、高效、低耗”的原則運行,要以公立醫院改革為突破口,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為核心,實行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員工收入要與技術水平、服務態度、勞動貢獻等掛鉤,不斷調動廣大醫療技術人員的積極性,積極探索醫療機構產權制度改革,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不斷推進醫療機構改革的深入開展。
(八)強化人才培養,提高服務質量。
實施區域衛生及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必須加強人才培養,實行科技興醫戰略。要在加強衛生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同時,調整人才結構,優化衛生人力資源配置,重點培養和引進學科帶頭人以及職業化的衛生管理人才。要建立全科醫師、專科醫師、醫技人員、護理人員、鄉村醫生的分類管理、考核和評價制度。要強化質量意識,建立健全醫療質量的控制體系,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規范診療行為,不斷加強對醫療質量的監督和管理,提高醫療服務水平。
(九)實施與評估。
本規劃在執行期間,可根據國家醫療體制改革等宏觀政策調整、各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人口和疾病譜變化、城鎮化建設等情況,予以適當調整。
本規劃由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職能為:組織規劃實施、監督實施進度、做好部門協調、研究和解決本規劃實施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制定對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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