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知識問答(提取篇)
購買商業性公寓、商鋪、車庫(車位),能否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住房保障制度的其中之一,它所涵蓋的是職工自住的普通住宅,而商鋪、商用屬性的公寓、車庫(車位)、車子均不屬于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的對象,即購買商鋪、商用屬性的公寓、車庫(車位)、車子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裝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答:不可以。《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離職(下崗、失業)是否能立即提取?
答:不能立即提取。職工離職后,原單位應足額匯繳應繳公積金、辦理封存手續。封存期間半年內,如果入職新單位(包括外地單位),由新單位辦理公積金個人明細轉移手續并繼續繳存。如果期間封存時間達到半年以上沒有新的接收單位,且家庭名下無尚未結清的個人公積金貸款,可按照政策要求提取。
目前家庭名下有套住房使用的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賬戶余額還完貸款還有剩余,請問可以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嗎?
答:雙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一年后,如貸方月繳存額大于月還款額且正常繳交還款的,其配偶可以正常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余額。
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但無房產,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答:如果在本市無房產,可以考慮辦理租房提取,適用于提取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自住房,提取額度不超過30000元/年,且不超過提取人公積金賬戶余額。
當提取的住房產權發生變更時(包括住房出售、產權滅失等),是否可繼續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當職工及配偶不再擁有提取住房的所有權,不允許繼續以該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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