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5年滋蕙計劃助學項目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學校:
根據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關于開展2025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學項目滋蕙計劃的通知》(教基金會〔2025〕19號)和湖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25年滋蕙計劃項目實施工作的提示》文件精神和要求,為做好我市滋蕙計劃助學項目(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工作,結合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滋蕙計劃資助對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通過高考、高職單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職)并自愿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主要包括以下類型學生:(一)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二)孤殘學生、烈士子女、殘疾人子女;(三)因突發事件等其他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各校在審查錄取通知書時,要加強與招生信息網上的錄取信息核對,被中專、自考、成教、繼續教育錄取學生不具備申請資格。
二、資助標準及用途
考入省內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用于一次性補助新生從家庭所在地到被錄取院校之間的交通費和入學后短期生活費。
三、申請時間
2025年8月15日至9月10日,逾期申請無效。
四、申請程序
(一)申請及審核流程
1.學生向所畢業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提出申請,并提供錄取通知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家庭經濟困難等相關印證材料。填寫《天門市滋蕙計劃學生申請表》(附件1)。
2.各高中(中職)學校受理申請表、證明材料、錄取通知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后,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申請學生的畢業學校、錄取院校、家庭經濟是否困難等情況,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初審。對受助資格有異議的學生,要通過電話或現場調查核實家庭情況。
3.各學校將初審通過的學生名單在校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后,報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4.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擬受助學生名單。?
(二)評審所需資料?
1.《天門市滋蕙計劃學生申請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高校錄取通知書復印件;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或貧困證件復印件);?
5.學生本人郵政儲蓄銀行卡復印件。
各高中(中職)學校整理學生申請資料(按申請表在上的順序每生5件裝訂一套),填寫《天門市2025年滋蕙計劃學生名單表》(附件2),加蓋學校公章后于9月20日前報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集中審核
市教育局組織專班集中對各學校公示無異議的學生名單進行再次審查,確定受助對象。
五、資金發放
市教育局通過項目申報系統將受助名單報送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審核通過后報送至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終審確定滋蕙計劃學生名單后,直接將資金撥付至學生個人賬戶。學生領款后,沒有到高校報到注冊的,必須將資助款如數退還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
六、相關工作
(一)廣泛宣傳。市教育局將依托天門政府網等媒體平臺開展宣傳工作;各高中學校同步通過校園公眾號、家長群、校園網及學校資助宣傳欄等渠道,多維度進行宣傳。宣傳過程中的圖文資料、公示情況需及時拍照留存,以備核查。
(二)加強領導。市教育局成立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基礎教育科、審計科等科室和市招生考試院為成員的評審小組。各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有關處室、原高三班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和評審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抓好工作落實。
(三)明確責任。滋蕙計劃資助項目由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各高中(中職)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各分管資助工作的副校長為具體責任人。對資助過程中出現截留、擠占、挪用、抵扣或弄虛作假、資助學生名不符實等問題的,將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舉報電話:0728-5342075。
附件:
1、天門市滋蕙計劃學生申請表
2、天門市2025年滋蕙計劃學生名單表
天門市教育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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