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生態能源局關于涉嫌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政策文件的整改報告
接到《關于天門市生態能源局太陽能路燈采購項目詢價公告》關于違反公平性競爭審查標準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對照所列問題進行了認真梳理,并同相關部門進行了了解和核實。現對該詢價公告涉及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的情況開展專項清理整改。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發現的問題
經自查,發現《關于天門市生態能源局太陽能路燈采購項目詢價公告》中有不夠嚴謹,存在不符合公平競爭審查標準的內容,主要問題包括:設置不合理或者歧視性的準入、退出條件。
問題描述:2025年發布的《關于天門市生態能源局太陽能路燈采購項目詢價公告》中對供應商要求提出:企業注冊時間在3年以上,涉嫌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第八條第(四)項的規定,存在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的風險。
二、情況說明
上述詢價公告中供應商資格條件,直接引用了《湖北省農村太陽能路燈采購指導意見(試行)》關于供應商資格的相關內容,我單位在編制詢價公告文件時未嚴格對照《公平競爭審查條例》逐項審核,未按規定履行政府采購文件公平競爭審查程序,導致文件出現涉及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的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關于天門市生態能源局太陽能路燈采購項目詢價公告》,已不具備時效性,現已在天門市農業農村局官方網站予以廢止、撤銷。
(二)本著舉一反三的原則,對本單位同類文件嚴格按照《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全面自查,已排查清理完畢,未再發現其他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的問題。
(三)今后我局所有招標、采購項目,將嚴格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規范準入條件設置,堅決杜絕違規設置門檻、排除限制競爭等行為,確保依法合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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