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6年度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性能定期檢測的公告
當前,我市已進入雷電多發(fā)季節(jié),為提高我市雷電災害防御能力,防止和減少雷擊事件發(fā)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湖北省雷電災害防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要求,現將2026年度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性能定期檢測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性能定期檢測范圍
下列建(構)筑物、場所或者設施必須安裝符合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雷電防護裝置,安裝的雷電防護裝置應當進行定期檢測:
(一)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構)筑物;
(二)重要的計算機設備和網絡系統(tǒng)、電力、通信、廣播電視設施,重要的導航場所和設施;
(三)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設施和場所;
(四)重要儲備物資的庫儲場所;
(五)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應當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其他場所和設施。
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設施和場所的雷電防護裝置每半年檢測一次,其他雷電防護裝置每年檢測一次。
二、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
(一)開展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單位必須依法取得省級氣象主管機構頒發(fā)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開展檢測活動。禁止無資質證或者超出資質等級承接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禁止轉包或者違法分包。
(二)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等級分為甲、乙兩級。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建(構)物的雷電防護裝置的檢測。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的第三類建(構)物的雷電防護裝置的檢測。
(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可通過全國防雷減災綜合管理服務平臺(訪問地址:https://www.qgfljg.cn)核驗。
三、防雷安全責任落實
(一)雷電災害防御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性能定期檢測是防雷安全隱患排查的重要手段,各雷電防護裝置業(yè)主單位要落實防雷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對本單位所有雷電防護裝置進行定期檢測,做到應檢必檢,并對存在的雷電災害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二)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要落實防雷安全檢測主體責任,在資質核定的范圍內開展檢測,規(guī)范編制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報告,確保出具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數據與結果的真實、客觀、準確。發(fā)現存在雷電防護裝置隱患的,要向被檢測單位提出整改意見;被檢測單位屬于防雷安全重點單位的,要將整改意見報告當地氣象主管機構。
(三)天門市氣象局將加強對本行政區(qū)域內防雷安全重點單位和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的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受理管轄范圍內有關防雷安全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違法違規(guī)行為。
天門市氣象局咨詢舉報電話:0728-522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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