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治理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問題專項行動典型案例(一)
2026年以來,天門市市場監管局聚焦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深入開展治理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專項行動,依法查處了一批網絡餐飲違法案件。現向社會集中曝光2起典型案例,以強化警示震懾作用,督促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一:天門市某私房菜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延續從事食品經營案
2026年1月13日,天門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天門市某私房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的《小餐飲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2025年4月20日已屆滿,因疏忽未重新辦理許可證,也未建立銷售臺賬。
當事人行為違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天門市市場監管局依據《湖北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七十五條,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予以警告的處罰。
案例二:天門市某餐飲店使用超過保質期食品原料且未查驗供貨者相關證明文件案
2026年1月4日,天門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天門市某餐飲店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使用超過保質期的“南街村”南街家庭裝珍品調味料(凈含量750g,生產日期2025年1月1日,保質期12個月)生產食品,該原料已使用225.3克,剩余524.7克現場銷毀,且當事人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也無購貨憑證。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天門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結合當事人積極整改、主動消除危害后果等減輕處罰情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