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問題專項行動典型案例(第一期)
為保障全市人民群眾食品安全,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2026年,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協調聯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問題專項行動?,F公布第一期典型案例:
案例一:天門市某購物中心銷售不合格食品案
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會同湖北省阿克瑞德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對天門市某購物中心經營的臘板鴨進行了抽檢,《檢驗報告》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 GB 2730-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腌臘肉制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且當事人未履行進貨查驗記錄義務。當事人上述兩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八)項、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我局于2026年3月5日向當事人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為予以并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1、罰款5000元;2、沒收違法所得301.8元;3、警告。合計罰沒金額5301.8元。
案例二:天門市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案
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天門市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廣式臘肉生產食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我局于2026年3月23日向當事人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1、沒收過期的原料廣式臘肉一箱;2、罰款5000元。
案例三:天門市某超市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案
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天門市某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鮮中溢”牌雞翅尖已超過保質期,且當事人未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和銷售記錄制度。當事人上述兩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我局于2026年1月30日向當事人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當事人上述兩種違法行為予以并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1、警告;2、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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