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市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環檢平臺抽查情況的通報(2025年第10期)
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市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機構的檢驗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天門市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記分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記分辦法》)等規定,市大氣防控中心于11月18日、11月19日對我市9家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并抽查各家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在11月3日至11月6日出具的機動車檢測報告,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存在問題
根據對機構歷史檢測視頻檢查,發現天門昌德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在對車牌為鄂KD7R13的車輛進行環保定期檢驗過程中,該車輛排放明顯可見黑煙,卻出具了檢驗合格報告。
二、整改要求
自查整頓。天門昌德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存在《記分辦法》記分標準中列明的第6條問題:在環保定期檢驗過程中排放明顯可見黑煙且檢驗通過,記12分。該企業應當立即開展自查整頓,整頓時間不應低于10天。自查整頓期間不得向社會出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整頓結束后,需向市生態環境局提供有關資料,經市生態環境局驗收通過后方可恢復檢測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要高度重視此次檢查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自查自糾,完善內部管理和從業人員培訓制度,積極開展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標準規范和專業技能學習,提升檢測人員業務水平,切實提升檢測質量。
2.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要依法落實機動車排放檢驗主體責任,依法、科學、客觀開展檢測活動,對檢驗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積極配合建立實施機動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為防治在用機動車排放污染、打贏藍天保衛戰作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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