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解讀】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四問
一、補貼的范圍和機具都有哪些?
根據省級方案確定的2024-2026年全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結合我市農業生產實際需要,確定我市2024-2026年中央財政資金常規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為16大類32小類81個品目,補貼范圍保持總體穩定,根據實際情況按年度予以調整。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及農機創新產品購置補貼按省級專項方案執行。
二、補貼機具有哪些資質要求?
常規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
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永久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銘牌。申請補貼機具的生產和購機日期須同時在農機鑒定(認證)證書或其他報告等有效期范圍內。
三、農機購置補貼包括哪些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對農村脫貧戶、殘疾人以及受上年補貼資金規模或辦理手續時間所限未享受補貼的購機者優先補貼。
四、如何申請補貼?
購機者持有效身份證明(個人憑身份證,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憑營業執照)、購機發票、牌證管理機具的有關牌證材料、購機者銀行卡(賬戶)等,自主向市現代農業服務中心或通過“湖北農機補貼APP”申請補貼,并簽署告知承諾書,承諾購買行為、發票、購機價格等信息真實有效。
市現代農業服務中心在收到購機者完成簽字確認的補貼申請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受理的,應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請,并告知購機者。
更多詳細信息,請見《天門市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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