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公布4起安全生產典型案例
市應急管理局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工作部署,加大精準執法力度,通過嚴查嚴管嚴處,公布典型案例,有效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做到查處一個、警示一方。
案例1.天門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組織專家對醫藥中間體項目試生產方案進行審查案
2023年5月4日,市應急管理局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天門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三車間醫藥中間體項目試生產方案未組織專家進行審查。經立案調查,該公司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天門市應急管理局給予該公司責令改正、罰款99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2.湖北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對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評價案
2023年6月9日,市應急管理局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湖北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天門市星星工業園廠房內存放、使用危險化學品乙酸乙酯、環己烷、碳酸二甲酯、乙酸甲酯,用于生產熱熔黏合劑,銷售給汽車零部件廠家進行新能源汽車內飾件的粘合。經立案調查,該公司未按規定對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評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八條第一項,天門市應急管理局給予該公司責令限期改正,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3.天門市某煙花爆竹專營店超量儲存案
2023年6月16日,市應急管理局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天門市某煙花爆竹專營店在經營門店內儲存225件煙花爆竹。經立案調查,該專營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允許存放量為100件,在經營門店內存放225件煙花爆竹,屬于超量儲存煙花爆竹,該專營店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天門市應急管理局給予該店責令限期改正,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4.天門市某煙花爆竹有限公司未按規定應用流向管理系統案
2023年8月23日,市應急管理局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天門市某煙花爆竹有限公司部分煙花爆竹出庫時未進行流向管理系統登記。經調查認定,該公司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六項的規定,天門市應急管理局給予該公司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