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市域外住院醫保政策的通知
各科室、局屬各中心、各定點醫療機構:
為保障醫保基金可持續運行,引導參保城鄉居民合理有序就醫,經市政府同意,我局對城鄉居民市域外就醫住院政策進行了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內容
(一)調整住院起付標準
辦理了“異地轉診人員備案”和“其他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備案”以及未按要求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參保居民異地住院時,不區分省內和跨省,起付標準由原來的按市內相應級別醫療機構標準(一級及以下、二級、三級起付線分別為200元、300元、800元),調整為:不區分醫療機構級別,起付線統一為2000元。
(二)調整醫保支付比例
辦理了“異地轉診人員備案”(含急診)的參保居民異地住院時,不區分省內和跨省,醫保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在市內就醫報銷政策基礎上下降10個百分點調整為下降15個百分點;辦理了“其他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備案”的參保居民醫保支付比例在市內就醫報銷政策基礎上下降20個百分點調整為下降25個百分點;未辦理備案手續的參保居民,醫保支付比例在市內就醫報銷政策基礎上下降20個百分點調整為下降30個百分點。
辦理了“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備案”“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備案”的參保人員,在備案地住院執行參保地待遇政策維持不變。
二、調整時間
新政策自2026年1月20日起正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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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門市醫療保障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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