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場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刻汲取近年來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深入推進我鎮消防領域重大風險隱患排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堅決遏制群死群傷和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根據天安消〔2023〕2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汪場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九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積極推廣實用性強的物防技防措施;集中開展一系列消防宣傳,實現“九小場所”安全管理意識和水平迅速提高,重點問題及時整改,設防等級明顯提升,火災風險有效管控,安全生產長期穩定。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8月4日)。結合7月支部主題黨日活動,將方案在各村學習宣傳,明確各村重點工作,動員廣大居民提供安全隱患線索。
(二)排查整治階段(8月5日至11月底)。各專委會每月開展一次“九小場所”全面排查整治,針對“六類問題”,落實“打通生命通道、拆除易燃材料、壓降用電風險、清理違規住人、嚴查兩違作業,配齊消防設施”等規定動作,每月25日前將檢查小結報鎮安辦匯總上報。
(三)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至12月底)。全面總結行動取得的成效,提煉經驗做法,并將總結報市安委會。
三、整治對象
(一)小購物場所: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場、商店、市場等;
(二)小餐飲場所:額定就餐人數100人以下的飯店;
(三)小住宿場所:客房數50間以下的旅館;
(四)小公共娛樂場所: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娛樂和洗浴、美容美發美體、棋牌室等休閑娛樂場所;
(五)小醫療、養老服務場所:中心衛生院及各村衛生室,以及床位數50張以下的其他醫療機構、養老院、福利院;
(六)小教學場所: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學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兒所、幼兒園;
(七)小生產加工企業:生產車間員工在100人以下的服裝廠、生產加工企業;
(八)小易燃易爆危險品銷售場所:建筑面積100平方米以下或者存放總量在200千克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險品銷售場所;
(九)小物資儲存場所:總儲量在10000噸以下的糧庫,總儲量在500噸以下的棉庫,總儲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場。
四、整治重點
(一)安全疏散方面。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以及場所內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二)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方面。違規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進行裝飾裝修;違章使用易燃可燃的夾芯彩鋼板搭建建筑。
(三)電源管理方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違規在室內停放或充電;電線電纜未穿管保護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開關、插座、照明燈具的高溫部位直接安裝在易燃可燃材料上;電氣線路老化、私拉亂接。
(四)違規住人方面。住宿與生產加工企業、易燃易爆危險品銷售場所、物資存儲場所等在同一建筑內;購物、餐飲場所內設置夾層、閣樓,違規住人。
(五)違規施工和違規電氣焊作業方面。生產營業期間,違規動火動焊作業;電氣焊作業人員無證上崗;電氣焊作業期間未提前清理可燃雜物和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單位無相應資質,違規開展施工、拆除作業等。
(六)消防器材設施配備方面。醫療、教學、住宿場所未按標準配置消防設施;“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住宿與購物、餐飲、公共娛樂場所等在同一建筑內未完全分隔的,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自動噴水局部應用系統。
五、責任分工
遵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法律規定,鎮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按照分管范圍,組織相關單位開展檢查。鎮民政辦、派出所、中心學校、中心衛生院、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市場監督管理所、文化站等職能部門要選派專人,具體落實整治。各村(社區)按照文件要求,配合專委會,做好轄區內的“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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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場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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