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現公布市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2019年主要工作情況,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訴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19年,市水利和湖泊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要求,落實專人,規范政務公開相關制度,及時公開本部門工作信息,具體工作情況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序進行,明確政務公開的分管負責人和聯絡員,具體負責水利系統政務信息發布工作。同時機構改革后,我局調整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以黨組成員史文杰為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并落實專人負責政務公開的日常工作。
(二)落實工作要點。按照上級文件要求,我局制定2019年天門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按照職能分工,明確責任清單,及時準確的對我局權責清單、行政執法動態、水利建設、河湖長制工作、退垸還湖、水利扶貧、農村飲水安全、移民安置、“三公經費”等重要工作進行公開,并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輿情。
(三)嚴格公開制度。按照“誰牽頭負責、誰組織落實”的原則,我局對政務信息公開實行審核制度,先審核后公開,對違反《條例》和保密相關規定,發布未經審核的信息的行為,嚴格追究相關科室和個人的責任。
(四)完善信息公開。2019年1-12月,我局通過天門市政府網站主動向社會公開發布政務信息62條。其中:機關職能、機構設置、政府信息指南、政府信息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都按照規定時間及標準按時發布,并及時準確公開財政信息4條、天門市小微水體河湖長名單、農村飲水監督電話和電子郵箱、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市級河湖長及聯系單位名單等重要政務信息,進一步展現天門水利工作的實效和業績,明確辦事程序,真心實意為大眾服務。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省市要求,我局對行政職權事項進行重新編制發布,在湖北省政務服務網,我局上傳行政職權事項103項,其中:行政許可17項、行政確認5項、行政裁決2項、其他類15項、行政處罰48項、行政強制9項、行政檢查1項、行政確認1項、行政征收2項、公共服務4項。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19年,我局沒有接到公開信息申請,沒有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9年,我局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請的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9年我局按照要求在信息公開方面開展順利,但是與市工作要求相比,還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信息公開數量較少;二是信息公開涉及內容較為集中,未達到全面覆蓋;三是政務公開工作的認識有待提高。下一步,一是明確各科室、各部門的責任清單和工作職責,將政務公開納入水利重點工作內容。二是對政務信息的上報情況進行匯總通報,督促各科室、各部門的加強信息上報工作,確保信息公開全覆蓋。三是加大對各部門信息公開聯絡員的培訓力度和對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確保在水利系統范圍內掀起信息公開的熱潮。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我局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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