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天門市委2019年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一級機關)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 “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責
1、領導全市共青團工作。受黨的委托,領導本市少先隊工作,在市青聯中發揮核心作用,指導學聯工作。
2、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組織實施市委、市政府和團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工作為主體的各項任務。依法對市級青年社團和青少年教育、活動、服務陣地等進行歸口管理或業務指導。
3、圍繞黨的中心任務,組織和帶領廣大團員青年積極投身改革開放,組織開展形式多樣、適合青少年特點、健康有益的活動,發揮青年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滿足青少年成長成才各項需要。
4、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配合處理、協調、督辦與本市青少年權益相關的事務,積極發揮共青團在政府和社會事務管理中的民主參與、民主監督作用。
5、調查研究本市青少年生存發展、青少年工作狀況和青少年事業發展情況,深入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論和思想教育,為市委和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和依據。參與青少年發展規劃和青少年工作政策、法規的制定。
6、選樹青年標兵,開展青年崗位能手、青年文明號等評選活動,著力提高各行業青年生產技能。
7、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機關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負責全市團的組織建設,指導完善基層共青團建設。
8、履行市委、市政府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團省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共青團天門市委部門機關內設科室3個,包括:辦公室、組宣部、學少部。
共青團天門市委部門所屬二級單位1個,包括:天門市青年文化傳媒中心。
(三)人員構成
共青團天門市委部門編制人數8人,其中:行政編制6人,事業編制2人。在職實有人數6人,其中:行政編制5人,事業編制1人。
離退休人員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0人。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共青團天門市委部門決算包括:本級機關及下屬1個二級單位,下屬二級單位無獨立財務。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一級機關)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附表1)

(二)?收入決算表(附表2)

(三)?支出決算表(附表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附表6)

(七)?“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 2019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收入總計269.75萬元,支出總計269.75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收入總計減少3.51萬元;支出總計減少3.51萬元。增減原因主要有人員年中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9年度本年收入163.1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3.11萬元,占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本年支出155.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決算合計269.7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63.11萬元,占收入決算合計的60.47%;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06.64萬元。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合計269.7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55.68萬元,占支出決算合計的57.71%;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14.08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55.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項目支出0萬元。與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0.94萬元,減少6.57%。增減原因主要有人員年中減少。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合計155.68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91.6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64.0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0.14萬元(含機關及所屬基層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14萬元。
2019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
2019年“三公”經費決算比預算數增加0.1萬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交流增加。其中:公務接待費增加0.1萬元。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2019年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2019年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截至2019年底,本部門共有公務車輛0輛。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2019年公務接待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于按有關規定接待調研考察、學習交流、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所產生的活動場地租賃、工作餐費等各類支出,共計接待2批次,1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0萬元;本年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無變化。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單位)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4.06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銜接),比年初預算數增加61.0325萬元。其中:辦公費20.48萬元、印刷費2.02萬元、手續費0.01、郵電費1.45萬元、物業管理費0.21萬元、差旅費2.2萬元、維修(護)費0.12萬元、租賃費5.24萬元、會議費1.39萬元、培訓費13.14萬元、公務接待費0.14萬元、委托業務費8.88萬元、工會經費1.86萬元、福利費2.9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95萬元。主要原因是:開展團干部培訓、多次青年活動、辦公場所租賃等。
(二)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單位)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三)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門(單位)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 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0臺(套);單位價值 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臺(套)。
(四)關于2019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單位)組織對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從評價情況來看,能夠認真落實預算法的規定,做到專款專用,沒有違反八項規定情況。對紀念五四運動100周年系列活動進行了績效評價,共涉及項目1個,資金1.8416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項目預算編報及時準確,支出程序符合財務管理要求,支出未超出預算額度和范圍。? ? ? ? ? ? ? ? ? ? ? ???
附件:2019年度共青團天門市委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紀念五四運動100周年系列活動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8416萬元,執行數為1.8416萬元,完成預算100%。主要產出和效益:可持續發展影響指標,1個文化產品。發現的問題及原因:單位對預算績效認識不夠,相關項目職責科室配合不夠。下一步改進措施:組織全體機關干部學習相關知識,提高單位領導對全面預算管理重視程度。
附件:《紀念五四運動100周年系列活動項目績效自評表》

3、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1)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加強項目規劃、績效目標管理、結果與預算安排相結合等。
(2)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擬應用情況
加強項目規劃、績效目標管理等。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部門決算: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年度終了,根據財政部門決算編審要求,在日常會計核算的基礎上編制的、綜合反映本單位預算執行結果和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文件。
二、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政府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六、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是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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