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辦公室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單位構成
三、人員構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收入預算情況
二、部門支出預算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
五、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六、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七、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二、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三、部門預算支出總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八、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根據《天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文件》(天編辦【2014】6號)精
神,《天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明確市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辦公室職責與內設機構的通知》,設立了天門市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辦公室,內設四個科室,編制人員15人。
一、主要職責
根據《天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文件》(天編辦【2014】6號),文件中明確了辦公室的內設機構科室以及科室的職責,辦公室性質為全額財政撥款單位,級別為正科級,機構內設有綜合科、財務審計科、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規科等4個科室。主要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政策規定;擬訂我市房屋征收與補償政策和規范性文件,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2、負責指導、協調、審核、監督我市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負責籌集落實各房屋征收補償專項資金,并對補償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3、負責組織相關單位對征收范圍內房屋開展入戶調查;協助有關部門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建筑物進行調查、確認、處理。
4、負責對達成補償協議后或補償決定做出后,被征收人拒不搬遷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負責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完成年度房屋征收任務的考核。
6、負責組織房屋征收工作從業人員開展業務知識學習培訓。
7、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構成
根據上述職責,辦公室共設有4個內設機構,各科室工作職責如下:
(一)綜合科
負責文秘、政工、會務、調研、日常考勤、后勤事務等工作;負責制定各項內部規章制度并做好監督實施;負責編制本市年度房屋征收計劃;負責房屋征收相關信息數據的統計匯總,定期編發房屋征收工作簡報;負責建議提案的辦理、答復;負責房屋征收服務中介機構備案管理。
(二)財務審計科
負責房屋征收補償資金的撥款和管理;負責房屋征收補償資金的審核、劃轉、結算以及使用情況的監督;負責單位內部經費財務核算,完成各類日常財務報表的編制;負責組織各房屋征收項目資金管理人員業務培訓。
(三)征收管理科
1、征收管理一科
負責房屋征收政策的貫徹執行及宣傳解釋;負責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的業務指導;負責房屋征收與補償方面有關信息的收集;協助相關單位開展房屋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房屋征收信訪工作;負責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督導。
2、征收管理二科
負責協助相關部門現場勘測、確定房屋征收范圍,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建筑進行調查、認定;負責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上報數據的審核;負責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年度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負責安置房源的歸集管理;負責房屋征收檔案工作的監督和指導。
(四)政策法規科
負責房屋征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解釋和培訓;負責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負責我市房屋征收補償政策及規范性文件的擬定;負責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的論證、審核;負責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實施強制執行的提請;負責房屋征收各類協議文本以及行政法律文書范本的擬定。
三、人員構成
辦公室共有編制人員15人(含二個掛職領導),原有在職員工13人,在2018年8月調入1人,現實有在職員工1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收入預算情況
2019年部門預算由財政撥款(補助),收入總額146.50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17.62萬元,增長比是14%。
二、部門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部門預算由財政撥款(補助),支出總額是146.50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17.62萬元,增長比是14%。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6.13萬元,工資福利支出116.37萬元,項目支出24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146.50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17.62萬元,增長比是14%。其中基本支出122.50萬元,項目支出24萬元。
基本支出包括(1)人員支出116.37萬元,較上年增加13.05萬元,增長13%,(2)日常公用支出6.13萬元,較上年增加0.57萬元,增長10%。(3)項目支出24萬元,較上年增加4萬元,增長20%。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
沒有:2019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
五、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反映部門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預算支出安排機關運行經費6.13萬元,其中:辦公費2.10萬元,水電費0.42萬元,郵電費0.42萬元,差旅費1.40萬元,維修費0.14萬元,印刷費0.15萬元,會議費0.28萬元,培訓費0.28萬元,公務接待費0.11萬元,工會經費0.83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0.57萬元,增長10%。增長原因是2019年預算人員比去年新增加了1人。
六、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反映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情況。包括“三公”經費預算的年度對比,相關經費測算安排的主要依據等。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0.11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0.01萬元,增長10%。其中公務接待費0.11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0.01萬元,增長10%,增長原因是2019年預算人員比去年新增加了1人。因公出國出境0萬元,原因是因本單位的工作性質無需有出國(境)的工作要求;公務用車0萬元,原因是遵照政府車改政策,車輛使用取消。
七、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反映當年預算安排的政府采購明細情況。
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其原因是辦公室在14年正式成立時,辦公地點借設在房產局單位,有許多辦公設備都是借用原單位原有的辦公設備,其中在開辦時所必須購置的辦公設備也都是通過政府采購完善,因辦公室成立時間較短,故19年暫不申請政府采購預算。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18年部門占用使用國有資產57.64萬元。其中通用設備等57.44萬元,無形資產0.20萬元。
九、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項目資金管理規范,各項目標均按計劃完成。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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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三、部門預算支出總表 表四: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表 表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 表六:一般公共譜牒基本支出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表八:“三公”經費支出表
表九:政府采購預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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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五、“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六、本部門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項級):
1、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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