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紅十字會2021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人員構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入情況
二、部門預算支出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
五、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六、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七、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二、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三、部門預算支出總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八、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天門市紅十字會概況
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志使用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開展救援、救災相關工作,建立紅十字應急救援體系。
(2)推動無償獻血、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參與開展造血干細胞捐獻的相關工作。
(3)依法開展募捐活動,做好救災準備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
(4)開展人道領域的社會救助、社區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
(5)組織開展群眾性初級衛生救護培訓和現場急救培訓工作。
(6)開展預防控制艾滋病、關心愛護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宣傳工作。
(7)組織開展紅十字志愿服務、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市紅十字會設內設機構3個,分別為辦公室、賑濟救護部和監事會工作部。
辦公室:負責黨務政務及日常工作。負責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及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紅十字會工資、人事、資產和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精神文明建設等中心工作。
賑濟救護部:負責業務工作。負責完成省紅十字會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救災救助物資、倉儲和保管工作,開展本市社會募捐;負責以“三救”(應急救援、應急救護,人道救助)、“三獻”(無償獻血、造血干細胞捐獻、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為主體的核心業務;負責加強紅十字志愿者、紅十字社區服務、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和紅十字會宣傳等其他工作。
監事會工作部:承辦監事會交辦的各項監督檢查工作,為監事會履行職責做好保障和服務;協助監事會對理事會、執行會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按《中國紅十字會章程》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監督;協助監事會指導督促對捐贈款物和人道救助項目執行的監督。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2022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天門市紅十字會,無二級單位。
三、人員構成
天門市紅十字會事業編制人數5人。實有在職人數3人,其中:行政人員1人,事業人員2人。無離退休人員。
第二部分 天門市紅十字會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入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收入總額166.31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50.14 萬元,增長43.16%。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66.31萬元,占收入總額的100%;政府性基金收入無;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無;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無;其他收入無;上年結余無。
二、部門預算支出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支出總額166.31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x萬元,增長x%。按支出功能科目分:衛生健康支出166.31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166.31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50.14 萬元,增長43.16%。增長原因是:紅十字捐贈項目支出。具體包括:
(一)基本支出16.31萬元,占支出總額的9.81%。其中:1、人員支出15.44萬元,較上年增加0.14萬元,增長0.92%。2、日常公用支出0.87萬元,與上年持平。
(二)項目支出150.00萬元,占支出總額的90.19%。其中:1、紅十字捐贈項目,主要用于紅十字救助。
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無
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機關運行經費0.87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辦公費0.3萬元、水費0.02萬元、電費0.04萬元、維修(護)費0.02萬元、郵電費0.06萬元、差旅費0.2萬元、印刷費0.02萬元、會議費0.04萬元、培訓費0.04萬元、公務接待費0.01萬元、工會經費0.11萬元。
六、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0.01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公務接待費0.01萬元,與上年持平;因公出國(境)經費無;公車運行維護費無。
七、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無。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本部門暫無占有使用國有資產。
九、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
本單位暫無納入財政局績效評價的重點項目。
第三部分 天門市紅十字會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二、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三、部門預算支出總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八、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五、“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六、本部門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項級):
1、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法律援助(項):反映各級法律援助機構用于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項):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7、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大氣(項):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氣污染、汽車尾氣、酸雨、二氧化硫、沙塵暴等方面的支出。
8、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指用于城鄉社區、名勝風景區、防災減災、歷史名城規劃制定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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