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一級機關)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 “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規范性文件草案并組織實施。
2、協調全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機關(以下簡稱黨政群機關)及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負責全市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3、研究擬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審核鄉鎮街道場園區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和事業機構設置調整事項;承擔市級黨政群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審核報批和日常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行政編制的分配、調整意見,管理全市政法專項編制。
4、負責協調市級黨政群機關各部門之間、市級與鄉鎮街道場園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5、研究擬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市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機構改革方案及機構編制調整事項;審核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職責配置和領導職數事項;負責對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職能審核提出意見。
6、負責全市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管理、實名制管理和機構編制政務公開工作。
7、監督管理全市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網上名稱規范使用。
8、監督檢查全市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機構編制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機構改革實施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
9、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負責并檢查監督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1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市委主管機構編制的工作部門,是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列市委機構序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內設綜合科、機構編制科(市編委督查室)、事業單位登記科,下設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共有行政編制7名,事業編制3名。在職人員10人,退休人員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一級機關)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匯總附表1)

(二) 收入決算表(匯總附表2)

(三) 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3)

(四)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匯總附表4)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6)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8)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 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收入總計171.97萬元,支出總計171.97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收入總計增加21.47萬元,增加14.27%;支出總計增加0.61萬元,增加0.35%。增減原因主要是人員增加、項目經費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本年收入120.3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0.32萬元,占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本年支出133.4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3.4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本年收入171.9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0.32萬元,占69.97%;年初結轉和結余收入51.65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30.03%。
2018年度本年支出171.9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3.4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77.58%;年末結轉和結余38.55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22.42%。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33.4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7.08萬元,減少11.35%。減少原因主要有項目經費減少。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合計133.42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104.2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29.2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0.0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05萬元。2018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
2018年“三公”經費決算比預算數減少0.01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其中:公務接待費減少0.01萬元。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截至 2018年底,本部門共有公務車輛0輛。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于京山編辦來單位考察支出,共計接待1批次,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0萬元;本年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無變化。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執行情況說明
本部門(單位)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9.21萬元,其中:辦公費2.58萬元、印刷費2.94萬元、郵電費0.42萬元、差旅費2.41萬元、會議費0萬元、水費0萬元、維修(護)費2.94萬元、租賃費0萬元、培訓費0萬元、公務招待費0.05萬元、委托業務費0萬元、工會經費3.98萬元、福利費3.3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4.5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03萬元。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比年初預算數增加25.79萬元。主要原因是:辦公費及福利費增加。
(二)政府采購執行情況說明
2018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金額2.5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金額2.5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金額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金額0萬元。比上年增長2.52萬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員增加,需要購置辦公桌及電腦
(三)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單位)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 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 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沒有預算績效管理項目。
(五)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部門決算,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年度終了,根據財政部門決算編審要求,在日常會計核算的基礎上編制的、綜合反映本單位預算執行結果和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文件。
二、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省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六、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是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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