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2018年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部門匯總表(部門匯總)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二、本級決算表(一級機關)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 “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部門主要職責:負責全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負責農村集體財務的管理和監督;負責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監督;負責全市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指導和管理;負責農村經濟組織收益分配統計、分析和全國固定觀察點調研工作。
機構設置情況:
(一)辦公室:
負責辦公室綜合行政工作并帶領全體人員履行各項職責。負責對本機關人員進行思想教育、業務指導,不斷提高思想水平。組織起草行政綜合性工作計劃、報告、總結、決議、規劃等文件和公文打印,把好政策關文字關。做好日常事務及辦理市人大、政協的議(提)案。
(二)農村財務指導科
負責全市農村財務清理和財務檢查及鄉村級財務預算決算,負責農村財務會計輔導、管理及會計人員培訓;負責農村經濟收益分配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村級資金賬務“雙代管”;負責管理農村集體資產的經營、使用、清理、核銷等工作。
(三)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科
負責全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有關農民負擔管理、行政機關“確責、履責、問責”體系建設的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全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審核農民負擔方案,調查處理農民負擔來信來訪。
(四)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科
負責制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農村審計工作規章制度和年度審計計劃,督促、指導農村審計機構開展業務。負責審查和復議各鄉鎮農村審計機構的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負責農村集體資產的審核和評估工作。
(五)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科
負責全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及適度規模經營的指導服務、調查處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
(六)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的政務和秘書工作,以及局機關政工、檔案、機要保密、行政管理、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性會議的組織,負責局機關組織人事和日常事務。
(七)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科
負責對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的指導、扶持和服務。
(八)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
負責全市農村綜合產權交易工作。
(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辦公室
負責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
在職人員14人,退休人員5人。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2018部門決算: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本級單位決算。
納入部門決算范圍的單位共1個:天門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部門匯總表(系統匯總)無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匯總附表1)
(二)收入決算表(匯總附表2)
(三)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匯總附表4)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6)
(七) “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8)
二、本級決算表(一級機關)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附表1)

(二)收入決算表(附表2)

(三)支出決算表(附表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附表6)

(七) “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 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收入總計587.09 萬元,支出總計1266.48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收入總計減少220.91萬元,增長-27.34%;支出總計減少838.42萬元,增長-39.83%。增減原因主要有:收入減少是由于項目收入減少;支出減少是由于項目支出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本年收入587.0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86.11萬元,占99.83%;上級補助收入0X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98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17%。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本年支出1266.4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6.1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3.12%;項目支出1100.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6.8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決算合計586.1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586.11萬元,占收入決算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收入決算合計的0%。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673.45萬元。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合計1258.3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258.33萬元,占支出決算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支出決算合計的0%。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23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258.3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2.79%;項目支出1097.45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7.21 %。與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841.47萬元,增長-40.07%。增減原因主要有是項目支出減少。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合計160.88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151.0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9.8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2.43萬元(含機關及所屬基層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73萬元,公務接待費0.7萬元。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0萬元(含機關及所屬基層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
2018年“三公”經費決算比預算數減少1.22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八項規定要求,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進一步加強了公務用車的日常監管,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嚴格控制公務用車費用支出,降低公車運行成本;公務接待費減少主要是嚴格按照八項規定要求執行。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增加(減少)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1.77萬元,公務接待費增加減少0.8萬元。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2018年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主要是老舊車輛更新,經批準按規定程序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3萬元。主要用于車輛燃油、維修、保險等費用支出。 2018年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截至 2018年底,本部門共有公務車輛1輛,價值17.98萬元。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8年公務接待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于按有關規定接待調研考察、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等公務活動所產生的活動場地租賃、工作餐費等各類支出,共計接待22批次,7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0萬元;本年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0%;支出總計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0%。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單位)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85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其中:辦公費1.71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0.48萬元、差旅費0.84萬元、會議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31萬元、勞務費2.0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4.4萬元。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56萬元,增長18.81%。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過低,2018年全市開展了產權制度改革和三資清理整治工作。
(二)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單位)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各部門公開的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18年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并做好與2018年度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中“政府采購資金情況表”有關數據的銜接。)
(三)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 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 0輛、應急保障用車 0 輛、執法執勤用車0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 0輛,其他用車主要是……;單位價值 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0臺(套);單位價值 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臺(套)。
(四)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沒有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沒有開展項目績效自評工作。
3、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部門決算,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年度終了,根據財政部門決算編審要求,在日常會計核算的基礎上編制的、綜合反映本單位預算執行結果和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文件。
二、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省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六、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是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