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2021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人員構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入情況
二、部門預算支出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
五、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六、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七、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二、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三、部門預算支出總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八、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天門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負責農村集體財務的管理和監督;負責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監督;負責全市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指導和管理;負責農村經濟組織收益分配統計、分析和全國固定觀察點調研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天門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內設科室九個,包括:
1、辦公室
負責辦公室綜合行政工作并帶領全體人員履行各項職責。負責對本機關人員進行思想教育、業務指導,不斷提高思想水平。組織起草行政綜合性工作計劃、報告、總結、決議、規劃等文件和公文打印,把好政策關文字關。做好日常事務及辦理市人大、政協的議(提)案。
2、農村財務指導科
負責全市農村財務清理和財務檢查及村級財務預算決算,負責農村財務會計輔導、管理及會計人員培訓;負責農村經濟收益分配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村級資金賬務“雙代管”;負責管理農村集體資產的經營、使用、清理、核銷等工作。
3、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科
負責全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有關農民負擔管理、行政機關“確責、履責、問責”體系建設的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全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審核農民負擔方案,調查處理農民負擔來信來訪。
4、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科
負責制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農村審計工作規章制度和年度審計計劃,督促、指導農村審計機構開展業務。負責審查和復議各鄉鎮農村審計機構的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負責農村集體資產的審核和評估工作。
5、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科
負責全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及適度規模經營的指導服務、調查處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
6、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的政務和秘書工作,以及局機關政工、檔案、機要保密、行政管理、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性會議的組織,負責局機關組織人事和日常事務。
7、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指導科
負責對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的指導、扶持和服務。
8、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
負責全市農村綜合產權交易工作。
9、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辦公室
負責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
天門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所屬二級單位2個,包括:天門市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天門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辦公室。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天門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本級機關及下屬2個二級單位。
三、人員構成
天門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編制人數12人,其中:行政編制3人,參公編制3人,事業編制6人,工勤編制0人。在職實有人數12人,其中:行政人員3人,參公人員3人,事業人員6人,工勤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7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7人。
第二部分 天門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入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收入總額184.67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16.58萬元,增加9.86%。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80.84萬元,占收入總額的98%;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額的0%;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額的0%;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額的0%;其他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額的0%;上年結余3.82萬元。
二、部門預算支出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支出總額184.67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16.58萬元,增加9.8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務184.67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0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184.67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16.58萬元,增加9.86%。增加原因是:因2020年有人員調入和調出,故人員支出增加。具體包括:
(一)基本支出131.67萬元,占支出總額的71.3%。其中:1、人員支出118.65萬元,較上年增加12.31萬元,增長12.5%。2、日常公用支出8.93萬元,較上年增加0.47萬元,增長5.5%。
(二)項目支出53萬元,占支出總額的28.7%。其中: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及糾紛仲裁10萬元;2、統計調查3萬元;3、村級財務清理10萬元;4、農民負擔管理10萬元;5、農村綜合產權交易和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經費2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
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0%。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0%。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可分為:一般公共服務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0萬元。
五、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機關運行經費8.93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0.47萬元,增長5.6%。增長原因是:調入人員兩名。其中:辦公費1.8萬元、水電費0.36萬元、郵電費0.36萬元、公務用車維護費3.5萬元、差旅費1.2萬元、維修費0.12、印刷費0.13萬元、會議費0.24萬元、培訓費0.24萬元、公務接待費0.16萬元、工會經費0.82萬元。
六、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3.89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0.02萬元,增加0.5%。其中:公務接待費0.16萬元,較上年增加0.01萬元,增加6.6%,原因為調入人員兩名;會議費0.24萬元,較上年增加0.02萬元,增加9.09%,原因為調入人員兩名;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較上年減少0萬元,下降0%;公車運行維護費3.5萬元,與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21年部門沒有政府采購預算。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1年底,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44.56萬元,主要資產為:一般公務用車1輛,單位價值1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4臺(套)。
九、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
沒有重點項目預算績效。
第三部分 天門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二、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三、部門預算支出總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八、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五、“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六、本部門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項級):?
1、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法律援助(項):反映各級法律援助機構用于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項):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7、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大氣(項):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氣污染、汽車尾氣、酸雨、二氧化硫、沙塵暴等方面的支出。
8、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指用于城鄉社區、名勝風景區、防災減災、歷史名城規劃制定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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