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氣象局2015年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部門匯總表(部門匯總)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二、本級決算表(一級機關)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建設和氣象管理工作,行使氣象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和監督、執法職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的發展規劃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組織開展各類重大項目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和評估工作;組織開展各類氣象科技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核,發放審核意見書。在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氣象主管部門的領導和協調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人工影響天氣管理工作。
2.機構設置:天門市氣象局、天門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3.人員情況:氣象局在職人員15人,退休人員11人。人影辦在職人員2人,退休人員1人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天門市氣象局2015年決算包括:天門市氣象局、天門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納入部門決算匯總范圍的單位共2個,包括:
1. 天門市氣象局
2. 天門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部門匯總表(系統匯總)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匯總附表1)
(二)收入決算表(匯總附表2)
(三)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匯總附表4)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6)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8)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匯總附表9)
二、本級決算表(天門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附表1)
(二)收入決算表(附表2)
(三)支出決算表(附表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附表6)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附表8)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附表9)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 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收入總計118.43萬元,支出總計118.43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收入總計增加0.45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資上調。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5年度本年收入118.43萬元,全部為地方財政撥款收入,無其他收入。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5年度本年支出118.4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2.7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9.23%;項目支出95.6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0.77%。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決算合計118.4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18.43萬元,占收入決算合計的100%;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無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
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合計118.4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18.43萬元,占支出決算合計的100%;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無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18.4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2.7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9.23 %;項目支出95.6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0.77 %。與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長0.45萬元,原因是在職人員工資上漲。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合計22.79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16.1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6.6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福利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0.14萬元,主要是公務接待支出。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2015年公務接待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于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等公務活動所產生的工作餐費共計接待3次,24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5年度我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68萬元,主要是正常辦公日常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度我單位無政府采購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部門決算,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年度終了,根據財政部門決算編審要求,在日常會計核算的基礎上編制的、綜合反映本單位預算執行結果和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文件。
二、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省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六、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是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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