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氣象局2019年部門決算
目 ?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部門匯總表(部門匯總)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二、本級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 “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氣象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本市有關政策法規和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負責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技術審查,對有關氣象設備進行計量檢查;管理涉外氣象活動,并對各類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三)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組織管理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分發和交換。?
(四)負責管理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組織指導氣象災害防御規劃、方案的編制,并監督實施;承擔重大災害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防監測、預報工作;承擔氣象災害的影響評價和成因、界定。?
(五)制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御工作以及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防雷設施的檢測工作。?
(七)管理公益性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管理與城市環境、自然生態等有關的專業氣象預報和服務;管理氣象信息的傳播。?
(八)負責氣候資源的管理及利用工作;負責對城市規劃、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大型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
(九)負責國家基本氣象觀測、大氣遙感遙測和其他特種氣象檢測系統及氣象電信系統的業務;負責發布公益性氣象信息、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預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和城市環境氣象預報。?
(十)組織開展氣象法規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依法查處違反氣象法規的行為;承擔行政復議應訴工作。?
(十一)建立完善與企業之間的溝通對話制度,為企業提供氣象服務。?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天門市氣象局屬垂直管理部門,編制數13人,實有15人,退休11人,下設單位天門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屬地方編制單位,編制數3人。實有數3人,其中:在職人員3人,退休人員2人。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部門決算的單位共2個,包括:
1.天門市氣象局
2.天門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本級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附表1)

(二)收入決算表(附表2)

(三)支出決算表(附表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附表6)

(七)“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9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收入總計150.92萬元,支出總計135.61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收入總計減少2.06萬元,減少1.36%;支出總計減少22.32萬元,減少14.13%。收支減少的原因主要是行政事業費項目執行緩慢。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9年度本年收入150.9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0.92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本年支出135.6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5.7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70.63%;項目支出39.8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29.3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決算合計150.9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50.92萬元,占收入決算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收入決算合計的0%。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合計135.6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35.61萬元,占支出決算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支出決算合計的0%。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40.36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35.6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5.7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70.63 %;項目支出39.8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29.37 %。與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了22.32萬元,減少14.13%。減少的原因主要是項目執行緩慢。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合計95.78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89.5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6.2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0萬元(含機關及所屬基層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0萬元(含機關及所屬基層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
2019年“三公”經費決算比預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增加(減少)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增加(減少)0萬元,公務接待費增加(減少)0萬元。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2019年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主要是老舊車輛更新,經批準按規定程序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主要用于車輛燃油、維修、保險等費用支出。2019年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截至2019年底,本部門共有公務車輛0輛,價值0萬元。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2019年公務接待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于按有關規定接待……調研考察、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等公務活動所產生的活動場地租賃、工作餐費等各類支出,共計接待5批次,2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0萬元;本年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0%;支出總計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0%。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單位)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21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其中:辦公費1.44萬元、印刷費0.28萬元、差旅費0.85萬元、公務接待費0.66萬元、工會經費0.3萬元、福利費3.28萬元,其他交通費0.05萬元。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比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降低)0%。主要原因是:無。
(二)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單位)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各部門公開的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19年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并做好與2019年度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中“政府采購資金情況表”有關數據的銜接。)
(三)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門(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主要用于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關于2019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0個,資金0萬元,因此未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部門決算: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年度終了,根據財政部門決算編審要求,在日常會計核算的基礎上編制的、綜合反映本單位預算執行結果和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文件。
二、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六、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是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