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生態能源局2019年部門預算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 主要職能
二、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 人員構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收入預算情況
二、部門支出預算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
五、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六、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七、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二、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三、部門預算支出總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八、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湖北省農村能源管理辦法》。負責制定全市農村能源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負責對全市農村能源及開發和綜合利用進行管理,承擔國家、省下達的有關農村能源項目建設任務。負責對全市農村能源的普及、推廣和新技術運用。負責制定農村能源建設技術標準,組織農村能源高新課題攻關課題、示范工作。負責對農村能源建設計劃完成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各鄉鎮、企業的農村能源工作。
部門年度工作重點:對全市農村能源及開發和綜合利用進行管理,承擔國家、省下達的有關農村能源項目建設任務。搞好全市農村能源的普及、推廣和新技術運用。負責制定農村能源建設技術標準,組織農村能源高新課題攻關試題、示范工作。負責對農村能源建設計劃完成情況的監督、檢查。
納入天門市生態能源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僅包括本級機關,無下級預算單位。
本單位是農業局下屬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內設機構2個:綜合科、業務科。
本單位核定全額撥款編制數:6人, 實有全額撥款在編人數:6人,退休7人(退休人員工資已轉社保發放)。
一、部門收入預算情況
2019年部門預算收入總額77.66萬元,較上年預算減少5.67萬元,降幅6.8%。其中:經費撥款77.66萬元,納入金庫管理的非稅收入無,政府性基金收入無,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無,其他收入無,上年結余無。
二、部門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部門預算支出總額77.66萬元,較上年預算減少5.67萬元,降幅6.8%。其中:農林水事務77.66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77.66萬元,較上年預算減少5.67萬元,降幅6.8%。減少原因是:在職人員減少1人,減少了相應的人員經費和人均公用經費。具體情況包括:
1、基本支出70.66萬元,其中:(1)人員支出67.93萬元,較上年減少5.33萬元,降幅7.27%。(2)日常公用支出2.73萬元,較上年減少0.34萬元,降幅11.14%。
2、項目支出7萬元,系農村能源建設項目工作經費,主要用于農村能源建設技術標準、高新課題攻關課題、示范工作、監督、檢查驗收、農村能源的普及、推廣和新技術運用等工作經費。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
2019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
五、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9年部門預算安排機關運行經費2.73萬元,其中:辦公費0.9萬元、水費0.06萬元、電費0.12萬元、維修(護)費0.06萬元、郵電費0.18萬元、差旅費0.6萬元、印刷費0.06萬元、會議費0.12萬元、培訓費0.12萬元、公務接待費0.05萬元、工會經費0.46萬元。較上年減少0.34萬元,降幅11.14%。減少原因是:在職人員減少1人,減少了相應的人均公用經費。
六、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0.05萬元,與上年預算基本持平(四舍五入)。其中:公務接待費0.05萬元,,與上年預算基本持平(四舍五入)。原因系在職人員減少1人,減少了相應的人均接待0.0074元。因公出國(境)經費無;公車運行維護費無(無公車)。
七、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無。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本單位資產總額本單位資產總額1701253.58元。其中:流動資產1743978.4元,固定資產88,530元。
辦公用房面積519平方米,系由市政府統一調配,無產權;無公務車輛;沒有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和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通用設備68,280元;家具用具20,250元。
九、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本單位暫無納入財政局績效評價項目。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五、“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六、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七、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物資儲備等資本性支出。
八、對個人和家族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九、本部門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類科目:
1、農林水支出:反映政府農林水事務支出。
2、行政運行(農業):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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