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政協部門2021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人員構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入情況
二、部門預算支出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
五、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六、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七、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二、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三、部門預算支出總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八、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市政協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主要職責
市政協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務大局,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二)機構設置情況
市政協是市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單位,設辦公室、研究室,辦公室下設老干科和政協委員服務中心;設9個專門委員會:提案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教科衛體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港澳臺僑和外事委員會、文化文史委員會、委員工作委員會。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市政協部門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市政協機關(無所屬部門)
三、人員構成
市政協部門編制人數31人,其中:行政編制25人,事業編制3人,工勤編制3人。在職實有人數40人,其中:行政編制34人,事業編制3人,工勤編制3人。
離退休人員54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53人。
第二部分 市政協部門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入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收入總額734.02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69.17萬元,增加9.4%。其中:經費撥款734.02萬元,納入金庫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二、部門預算支出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支出總額734.02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69.17萬元,增加9.4%。其中:一般公共服務734.02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0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688.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3.65萬元,增加3.4%。增加原因是:人員增加。具體情況包括:
(一)基本支出550.5萬元,占支出總額的80%。其中:1、人員支出494.6萬元,較上年增加23.16萬元,增長4.6%。2、日常公用支出55.9萬元,較上年增加0.49萬元,增加0.8%。
(二)項目支出138萬元,其中:(1)專委會經費16萬元,主要用于政協各專門委員會日常活動支出。(2)委員活動經費43萬元,主要用于政協委員活動支出。(3)培訓及宣傳經費39萬元,主要用于政協委員培訓及宣傳支出。(4)政協提案5萬元,主要用于政協提案委辦理提案支出。(5)主席經費8萬元,主要用于主席日常支出。(6)特別政治費5萬元,主要用于特別政治活動支出。(7)文史經費5萬元,主要用于政協出版文史書籍支出。(8)信訪經費2萬元,主要用于政協接待信訪等活動支出。(9)省委員經費3萬元,主要用于省政協委員活動支出。(10)常委會會議費12萬元,主要用于政協常委會會議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
2021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
五、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機關運行經費55.9萬元,其中:辦公費5.7萬元、印刷費0.42萬元、水費0.38萬元、維修費0.38萬元、電費0.76萬元、郵電費1.14萬元、差旅費3.8萬元、會議費0.76萬元、培訓費0.76萬元、公務接待費1.0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7.5萬元、工會經費3.27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0.49萬元,增加0.8%。增加原因是:機關人員增加。
六、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38.53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0.01萬元,增加0.02%。其中:公務接待費1.03萬元,較上年增加0.01萬元,增加0.9%;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車運行維護費37.5萬元,與去年數據持平。
七、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無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2020年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205.05萬元,主要資產為:一般公務用車6輛,價值112.86萬元,其他固定資產92.19萬元。
九、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
本部門沒有編報績效管理。
第三部分 市政協部門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二、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三、部門預算支出總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八、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五、“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六、本部門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項級):(如)
1、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法律援助(項):反映各級法律援助機構用于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項):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7、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大氣(項):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氣污染、汽車尾氣、酸雨、二氧化硫、沙塵暴等方面的支出。
8、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指用于城鄉社區、名勝風景區、防災減災、歷史名城規劃制定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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