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2025年“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資金扶持政策公示
一、政策對象
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中脫貧家庭(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就讀于教育部、人社部批準的中、高職院校,且已獲得正式全日制學籍的在校就讀生(含在校期間頂崗實習)。
二、政策依據
1.《關于切實加強雨露計劃職業教育扶貧助學工作的通知》(鄂政扶發〔2020〕6號);
2.《關于做好過渡期內雨露計劃工作的通知》;
3.省鄉村振興局、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創新開展“雨露計劃+”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鄂鄉振發﹝2022﹞8號)。
三、政策標準
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按每生每學期1500元給予補助。
四、申請流程
1.數據運用:各鄉鎮以上一學期已經享受補助對象名單和當期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中的學生信息為參考開展摸排工作。
2.入戶認定:采取誰核實誰負責的原則,各村支兩委、駐村工作隊根據下發參考數據入戶開展認定,認定結束后報鄉鎮匯總。在認定過程中把握以下幾個標準:一是已在上一學期補助名單中的就讀(含實習)學生,本學期繼續就讀(含實習)且符合補助認定標準的,填寫《在校確認書》,因參軍、休學、退學等原因不符合補助認定標準的,填寫《未在校確認書》;二是未在兩個名單之列的,確實符合補助認定標準的,須提供當期學籍就讀證明或是學信網(高職、大專)學籍截圖后進行資格認定。
3.匯總初審:各鄉鎮根據各村報送數據和相關佐證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審核中應把握以下原則。一是審核所報對象是否是已錄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對象;二是享受對象是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在校確認書是否有家庭成員簽字、村級認定人員簽字;特別是已享受上一學期補助的對象,因參軍、休學、退學等原因不能享受當期補貼的對象,是否填寫《未在校就讀確認書》。
4.公示公告:市、鄉、村三級同步開展最終審核認定名單的公示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五、發放方式
公示結束后,統一將受助對象的補貼資金通過其所提供的銀行賬戶直補發放到戶。(銀行賬戶為市郵政銀行和市農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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