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天門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和殘保金征收工作的通告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5〕72號、《湖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鄂財法規〔2017〕11號)、《湖北省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實施方案》 (鄂發改價調〔2020〕391號)、《中國殘聯辦公廳關于明確按比例就業聯網認證“跨省通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殘聯廳函〔2020〕63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2022年天門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征收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二、申報時間
已安殘用人單位應主動向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用人單位向殘聯部門申報安排殘疾人就業時間: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10月31日。
用人單位未安排殘疾人或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主動向稅務申報繳納殘保金。用人單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殘保金時間: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申報方式及流程
?。ㄒ唬┯萌藛挝灰寻才艢埣踩司蜆I年審方式及程序
1.網上申報:用人單位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進入“跨省通辦”專區,登錄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核管理系統辦理;網報系統:http://223.76.234.98:8443/wbxt/#/login。
2.窗口辦理:用人單位攜帶申報材料到天門市殘疾人聯合會辦公樓二樓進行申報。
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申報的,按規定視為2021年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ǘ┯萌藛挝幌蚨悇詹块T申報繳納方式及程序
殘保金實行自行申報,當年征收上一年度殘保金,可按年度一次性繳納。
1.網上申報:用人單位登陸湖北省電子稅務局,點擊“辦稅中心”,點擊“稅費申報及繳納”,點擊“其他申報”,進入申報界面,添加殘保金申報表,選擇所屬期,點擊“添加”,如實填寫申報信息并提交,返回申報列表界面,點擊“申報”。
2.大廳申報:用人單位攜帶相關證件前往天門市辦稅服務廳申報繳納。
四、征收標準
(一)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應繳費額的50%征收;1%以下的,按應繳費額的90%征收。
(二)對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不包括非企業單位),暫免征收殘保金,企業需到稅務部門辦理殘保金免征申報手續。
?。ㄈ┯萌藛挝荒昶骄べY低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含)的,按實計征殘保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征殘保金。
五、計算公式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50%(或90%)。
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為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審核確認人數,用人單位在辦理殘保金申報時,系統會自動預填“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的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法律責任
非財政撥款的用人單位未繳納或者未足額繳納殘保金的,按照《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由稅務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費數額。
財政撥款的用人單位未繳納或者未足額繳納殘保金的,按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財稅〔2015〕72號)第二十六條規定,由稅務部門提交同級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天門市稅務局
天門市財政局
天門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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