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天門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經營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 (2025年1號)
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編號№:SP202409374檢驗報告不合格黃魚酥的核查處置工作已完成,現公告如下:
一、抽樣基本情況
2024年10月25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對天門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黃魚酥(規格型號:145g/袋、生產日期:2024年7月20日)進行了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SBJ24429006486834521。經檢驗,N-二甲基亞硝胺項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
2024年11月27日,我局執法人員送達了《檢驗報告》,并對天門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區實施現場檢查,經調查,該批次不合格黃魚酥是從上海昊信食品銷售有限公司購進的,共購進60袋,購進價格為19.53元/袋,銷售價格為27.9元/袋。至案發日以上不合格產品還剩31袋。我局執法人員對剩余的黃魚酥進行了扣押。當事人收到《檢驗報告》后立即采取召回措施,及時分析查找原因并進行整改,因已銷售完,故無召回產品。
三、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天門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決定對天門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作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809.1元;罰款:10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天門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提交了整改報告,造成產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采購產品時,未索取該批次產品合格檢驗報告。 ?
該企業制定了整改措施,完善進貨查驗貨制度,對不能提供合法供貨渠道及合格檢驗報告的產品一律杜絕購進。我局責令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舉一反三,杜絕任何違法違規行為。2024年12月12日,我局對該企業進行了復查驗收,驗收合格。
?????????????????????????????????????????????????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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