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天門綠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 (2025年2號)
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編號№:F24114003、F24114054檢驗報告不合格清水筍衣的核查處置工作已完成,現公告如下:
一、抽樣基本情況
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武漢尚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對天門綠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清水筍衣(生產日期:2024-07-16、2024-10-02)、商標:綠源+圖形、規格型號:400克/袋、保質期:12個月)進行了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SBJ24429005491949922、SBJ24429005491949993。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
2024年11月29日,我局執法人員送達了《檢驗報告》,并對天門綠源食品有限公司實施現場檢查,經調查,2024年7月16日共生產了涉案產品清水筍衣480袋、2024年10月2日生產的涉案產品清水筍衣共360袋,規格型號:400克/袋,銷售價格1.3元/袋,至案發日已全部銷售完畢,現場無庫存。當事人收到《檢驗報告》后立即采取召回措施,及時分析查找原因并進行整改,因已銷售完,故無召回產品。
三、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天門綠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決定對天門綠源食品有限公司作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1092元;罰款:10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天門綠源食品有限公司提交了整改報告,造成產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該公司工人在使用購進的半成品“筍衣”時,浸泡時間短,脫硫不徹底,才導致成品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 ?
該企業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制定整改措施、組織員工進行食品質量安全教育及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在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的情況下,保證食品質量的同時,加強管理,完善食品質量安全內部控制制度,嚴格執行食品生產安全操作規范,嚴格把控食品加工流程中的生產關鍵點控制;成品定期送檢,并對檢查結果及時反饋,確保食品風險可控。我局責令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舉一反三,杜絕任何違法違規生產行為。2025年1月24日,天門綠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湖北銳帆檢驗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2025年1月20日試生產的清水筍衣進行檢驗,檢驗結論為合格,報告編號為2025SP0567。2025年2月11日,我局對該企業進行了復查驗收,驗收合格。當事人現已恢復生產。
??????????????????????????????????????????????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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