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天門市綠小捷超市竟陵華府店經營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 (2026年2號)
我局于2025年12月11日收到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推送的、湖北潔源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抽樣檢驗報告(J2025337357),天門市綠小捷超市竟陵華府店經營的龍眼抽檢結論為不合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要求,依法進行了核查處置。現將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抽樣基本情況
2025年11月27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潔源檢測有限公司,對位于湖北省天門市竟陵華府小區1號樓110-115號的天門市綠小捷超市竟陵華府店經營的龍眼進行了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SBJ25420000487262724ZX,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風險控制情況
2025年12月11日,我局執法人員將抽樣單編號為SBJ25420000487262724ZX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和編號J2025337357的《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并實施現場檢查。經查,該批次龍眼共購進1件(10.5千克),當事人以15.96元/千克的價格對外銷售,截至2025年12月11日檢驗報告送達時已全部售出,銷售金額合計167.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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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天門市綠小捷超市竟陵華府店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龍眼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能夠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且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龍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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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1.原因排查:可能是供貨商運輸過程中人為過量添加以延長保質期。
2.整改情況:一是接到該通知后,立即發布召回公告召回已售產品,進行退貨退款處理;二是要求在今后的采購過程中嚴把質量關,索取相關的證件和質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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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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