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肉制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倡議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肉制品質量安全直接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深入貫徹“四個最嚴”要求,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筑牢從源頭到餐桌的全鏈條安全防線,讓群眾買得放心、吃得安心,特向全市肉制品生產經營者發出如下倡議:
一、強化主體責任,嚴守安全底線
堅決扛起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齊專職管理人員,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嚴密防控安全風險。堅守誠信底線、恪守職業道德,以良心產品贏得消費者信賴,以優質品質收獲市場認可。
二、嚴把原料關口,確保源頭可溯
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仔細核查供貨者資質及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進口肉類產品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確保原料肉來源清晰、票證齊全、質量合格。堅決杜絕采購、使用來源不明、檢驗檢疫不合格、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類,以及注水注藥、含違禁藥物的原料肉。
三、規范生產加工,保障過程合規
嚴格按照工藝流程和質量安全標準組織生產,加強生產過程管控,保持生產環境清潔,嚴防交叉污染。嚴禁使用工業原料、非食用物質加工肉制品,嚴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堅決抵制超量使用磷酸鹽等保水劑生產預制調理肉;小作坊、餐飲等經營主體嚴禁采購、存放、使用亞硝酸鹽。嚴格履行出廠檢驗義務,批批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杜絕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嚴禁用鴨肉、豬肉等冒充牛羊肉、驢肉,用豬血、雞血冒充鴨血。
四、誠信守法經營,維護市場秩序
堅持公平競爭、誠信經營,杜絕以低價肉冒充高價肉。銷售的生鮮肉及肉制品需來源合法、質量合格,不銷售注水注藥、腐敗變質、過期肉制品。餐飲服務單位嚴格把控菜品質量,嚴禁將豬肉、鴨肉等摻入或冒充牛羊肉、驢肉銷售,確保店內肉制品與菜單、宣傳頁標示一致,不誤導、不欺騙消費者。
五、規范標簽標識,保障消費知情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進行包裝、標識,確保標簽真實、準確、完整。預包裝肉制品需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生產日期等關鍵信息;散裝肉制品需在容器或外包裝上如實標明相關信息。杜絕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產地,杜絕標簽配料表與實際成分不符,堅決抵制用調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鮮切肉”“純肉”銷售。
六、接受社會監督,共筑安全防線
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消費者監督,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與抽檢監測。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妥善處理消費者訴求,及時改進生產經營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違法行為或安全隱患,第一時間向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共同守護肉制品質量安全。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誠信經營方能行穩致遠。讓我們攜手并肩、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以安全的產品、誠信的經營、規范的管理,共同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監督,違法違規線索可撥打12315舉報。
天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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