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國資委對市政協九屆四次會議第31號提案的答復
對市政協九屆四次會議第31號提案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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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兵、張雪艷、肖國星委員:
您提出《關于盤活彭市鎮域閑置國有資產的建議》的提案已收悉,感謝您的關心與支持。為切實抓好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市國資委、市教育局、市稅務局、市產投集團高度重視,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現答復如下:
一、彭市鎮稅務資產。根據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國資委參照《關于財政運行專題會議紀要》(市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23〕38號)指示,辦理了《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劃轉稅務資產的批復》(天國資綜〔2023〕64號文),將彭市國稅原第七分局資產劃轉至市國投集團,上述資產長期處于閑置狀態,于大財政改革期間請示市政府同意后回收至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盤活處置。后因彭市鎮機關辦公樓無法滿足辦公需求,經彭市鎮人民政府申請,市領導同意,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已將彭市國稅原第七分局資產調劑給彭市鎮作為辦公用房使用。
二、彭市鎮閑置校舍。一是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天門市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房屋資產盤活處置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產投集團多次與湖北銀行磋商經營性資產盤活項目,鑒于村鎮學校土地性質為集體土地,不符合銀行融資條件,故而未能實現盤活。二是市教育局制定了《天門市教育系統閑置校舍處置方案》,正在征求各相關單位意見。同時市教育局將從進一步強化公益屬性優先導向、注重與鄉村振興規劃的銜接、完善公眾參與和監督機制、關注歷史文化保護與利用等四個方面完善閑置校舍處置工作,爭取發揮資產效益。
專此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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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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