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市鎮人民政府涉企行政檢查公示
皂市鎮人民政府涉企行政檢查公示表
為切實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優化營商環境,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根據天門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關于做好“涉企行政檢查公示專欄”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現將皂市鎮人民政府涉企行政檢查相關信息公示如下:
單位名稱 | 皂市鎮人民政府 | |
行政檢查主體 | 皂市鎮綜合行政執法中心 | |
行政檢查事項和依據 | 消防檢查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二條 |
安全生產檢查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條規定 | |
行政檢查頻次上限 | 待上級部門統一規定 | |
行政檢查標準 | 1. 組織與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及應急預案,是否定期開展安全培訓并留存記錄,是否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2. 現場管理,作業區域是否整潔有序,無雜物堆積,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否暢通,危險區域是否設置警示標識和隔離措施,特種設備(如起重機、壓力容器)是否定期檢驗并持證使用,?電氣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規范(如接地、漏電保護)。 3. 勞動防護,是否配備符合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佩戴安全帽、防護手套、護目鏡等,高風險崗位是否落實職業健康防護措施。 4. 消防安全,消防設施(滅火器、消火栓、報警系統)是否齊全且處于有效狀態,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存放并遠離火源,動火作業是否辦理審批手續并落實監護。 5. 危險作業管理,高空作業、受限空間作業、動火作業等是否執行審批制度,作業現場是否配備監護人員和應急設備,是否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 |
專項檢查計劃 | 暫未制定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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