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天門市農村供水縣域統管實施辦法(試行)》聽證會聽證代表意見采納情況的說明
2025年7月2日下午2時30分,天門市水利和湖泊局組織召開《天門市農村供水縣域統管實施辦法(試行)》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現將有關情況及聽證代表意見采納情況說明如下:
(一)本次聽證會報名代表共22人,具體構成如下:
農村用水戶代表2人、水廠代表5人、市人大代表1人、鄉鎮人大代表2人、社會組織代表(法律工作從業者)1人、政府部門代表11人。實際參會代表21人,1人缺席。
(二)聽證代表共提出意見建議7條,經研究論證,采納6條,未采納1條。具體情況如下:
建議一:將辦法第六條第三款中的“市國投集團宏澤水務公司”修改為“天門市宏澤水務有限公司”。
采納情況:已采納。
建議二:在辦法第十五條中增加《湖北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內容“供水單位應當安裝質量合格的結算水表,其費用由用水戶承擔。需要安裝、改裝結算水表的,應當征得供水單位同意,并由供水單位組織實施。”
采納情況:已采納。
建議三:進一步細化鄉鎮人民政府職責,將辦法第六條第一款“鄉鎮人民政府承擔農村飲水安全主體責任。負責解決本地供水工程運行中的各類問題,做好事務協調、信訪投訴處理等工作,確保本轄區內農村飲水安全。”修改為“鄉鎮人民政府承擔農村飲水安全主體責任。負責保障屬地飲水安全,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農村供水事務。加強信訪投訴、水質水壓等問題處理工作。”
采納情況:已采納。
建議四:進一步明確出廠水和管網末梢水水質巡檢的牽頭主體,將辦法第六條第四款中“配合市水利和生態環境部門對出廠水和管網末梢水進行水質巡檢。”修改為“配合水利部門對農村供水工程的出廠水和管網末梢水進行水質巡檢。”
采納情況:已采納。
建議五:進一步明確水源水水質巡檢的牽頭主體。將辦法第六條第五款中“配合市水利和衛健部門對水源水進行水質巡檢。”修改為“做好農村供水工程水源地水質巡檢等工作。”
采納情況:已采納。
建議六:明確辦法文件的有效期限。
采納情況:已采納。
建議七:明確農村供水取水依法免征收水資源費。
采納情況:未采納。
說明:《湖北省農村供水工程管理辦法》已明確該內容。
?
???????????????天門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7月10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