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訪局內設機構
市信訪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信訪工作文件起草和會議材料的撰寫;配合各科室做好來信來訪情況的綜合分析,辦好各類簡報,按時上報統計報表;協助對全市信訪業務工作的指導與協調;協助對全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的下達、檢查、考核工作;協助組織本局干部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和全市信訪業務培訓;負責本局的收文、發文登記及文書檔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負責對公共財產的登記、使用分配、維修保養及各科室公共用品采購等行政事務工作;對口聯系上級信訪機構綜合部門的相關工作。
負責人:周石勤,電話:5230369。
(二)信訪科:負責承辦上級交辦的來訪、來信事項;按照《信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及時甄別、準確轉辦、交辦每一件來訪、來信事項;認真處理好集體訪、纏訪、鬧訪等異常上訪,并協助做好領導接待日的接待工作;對口聯系上級信訪機構的相關工作。
負責人:熊平濤,電話:5225208。
(三)網絡科:加強群眾網上訴求辦理,對國家局、省局交辦、轉辦及市長信箱收到的群眾網上投訴件及時進行分類、轉辦、交辦;加強信訪基礎業務規范化建設,提高信訪事項的錄入率、及時受理率、按期答復率、群眾參評率及滿意率;配合辦公室做好全市信訪系統業務培訓;建立社情民意收集整理、研判處理機制;對口聯系上級信訪機構網絡部門的相關工作。
負責人:馬守霞,電話:5231819。
(四)督辦科:承擔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處理落實工作;協助對各地各部門辦理重要信訪事項的工作進行檢查、協調和指導;協助對重點信訪事項聽證會、聯席會議的組織工作和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對口聯系上級信訪機構督查部門的相關工作。
負責人:金帥,電話:5228829。
(五)復查復核科主要職責是:依法受理信訪事項復查或者復核請求;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取證,查閱有關文件和資料;審查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或者復查意見,并提出復查或者復核意見;組織或指導重大疑難信訪事項的論證、聽證、評查工作;向信訪人和被復查人送達市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做出的信訪事項復查決定書;監督被復查人或者被復核人依法履行信訪事項復查或者復核決定;辦理市復查復核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江蝶,電話:533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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