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支持文化旅游產業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辦事處、農場,天門高新園,天門工業園,市政府有關部門:
《支持文化旅游產業加快發展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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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0年7月10日 ???????
(此件公開發布)
支持文化旅游產業加快發展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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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支持文化旅游產業加快發展,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文化旅游產業恢復振興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17號)要求,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企業支持獎勵力度
(一)實施專項金融支持。引導金融機構提供更多靈活便利的金融產品,組織開展銀企對接活動。建立金融支持重點文旅企業推薦名單,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名單內企業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獎勵文旅項目規劃。對具備旅游業發展條件的鄉鎮辦場園,委托乙級(含乙級)以上旅游規劃設計資質單位編制全域旅游發展總體規劃,經市規委會評審通過后,給予規劃編制費用50%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旅游景區(點)及重點文旅、農旅融合發展項目委托乙級(含乙級)以上旅游規劃設計資質單位編制旅游規劃的,經市規委會評審通過后,給予規劃編制費用15%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農業農村局)
二、加大產業融合發展力度
(三)加快推進文旅品牌創建。對新評定為國家5A、4A、3A級旅游景區的分別獎勵投資主體3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的分別獎勵投資主體300萬元、100萬元;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休閑農業示范點的分別獎勵投資主體30萬元、5萬元、2萬元;對新評定為“荊楚文旅名鎮”“荊楚文旅名村”“荊楚文旅名街”“荊楚群藝名品”“荊楚鄉間綠道”的分別獎勵投資主體2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2萬元;對新評定為5A、4A、3A級旅行社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新評定為五星、四星、三星級旅游飯店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
(四)加快推動文化產業轉型升級。鼓勵藝術精品創作;開發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演藝產品;鼓勵商業綜合體引進創新演藝項目;鼓勵原創動漫游戲精品創作,開發動漫游戲衍生品市場。對新開發的具有天門特色并獲得國家專利的文旅商品,一次性給予開發者1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廣電臺,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加快培育文旅新業態新產品。大力推進文旅創新、創意、創造,不斷提高文化含量、生態含量和科技含量。培育線上景區瀏覽、網上博物館、網絡視聽、在線健身等文旅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康養小鎮、康養景區(點),開發康復療養、休閑養生、自駕旅居等大健康旅游產品。(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廣電臺)
(六)加快促進“文旅+”融合發展。與影視業融合,推動旅游資源作為影視拍攝景物。與體育業融合,促進體育賽事、健身休閑、文化演藝、旅游度假一體化發展。與科教融合,統籌利用科技工程、科研設施、科普場館和學校資源,開展科教研學旅行活動。與鄉村振興融合,發展鄉村文化旅游業。(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科協、市廣電臺,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加大項目建設推進力度
(七)大力支持文旅重點項目建設。按照“謀劃儲備一批、簽約落戶一批、開工建設一批、投產達效一批”的原則,策劃包裝一批影響力大、帶動性強、綜合效益好的精品項目。對重大文旅項目實行領導包聯責任制,編制文旅專項規劃并與交通專項規劃等其他規劃協調一致。支持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發展鄉村旅游。(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八)全力提升文旅公共服務能力。規劃建設全域旅游集散中心,完善旅游指引標識體系。加快建設“茶圣故里園”景區智慧旅游系統,推進公共數字文化建設,完善文化場館旅游功能。(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
四、加大市場擴容提質力度
(九)加強文旅形象宣傳。策劃制作天門文旅宣傳片,通過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和各類節會活動持續播出;開展天門文旅線上推廣活動,展現“陸羽故里?秀色天成”形象。(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拓展文旅客源市場。積極參加長江文化旅游博覽會和荊楚鄉村文化旅游節;謀劃一批市內旅游精品線路;鼓勵工會組織開展春秋游活動;引導中小學生研學旅行。(責任單位:市總工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
(十一)激發消費市場潛力。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干部職工分段休假、錯峰休假,倡導結合法定節假日安排旅游休假。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外出旅游創造有利條件。大力發展假日旅游,推出一批特色鮮明、內涵豐富、類型多樣的旅游產品和活動。引導景區、旅行社、酒店等采取產品打包、價格打捆方式推出“優惠套餐”和“大禮包”、延長消費鏈條,放大消費效能。優化文旅場所夜間游覽、餐飲、購物、演藝等服務。(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務局)
(十二)實施感恩惠民活動。引導文旅企業積極參與全省“與愛同行?惠游湖北”活動。鼓勵旅游景區向游客贈送優惠券。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力度,開展送文化進萬家、文藝輔導下基層、“書香戰‘疫’”網上讀書、“文化力量群文戰疫”網上送戲、網上教學等文化惠民活動。(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三)著力打造“一鎮一節”。鼓勵各地結合實際舉辦大型文旅、農旅節慶活動。對安全開展文旅、農旅等節慶活動的鄉鎮辦場園,按規模和時長給予獎勵,獎勵額度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農業農村局)
五、加大政策落實服務力度
(十四)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嚴格落實常態化、精準化防控工作要求,強化文旅企事業單位主體責任,督促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引導公共文化場所、文旅企業、景區景點等開展預約、預售、預訂服務,采取人員限流等措施,防止聚集性疫情傳播風險。(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
(十五)優化提升管理服務。建立政府分管領導和文旅部門負責人“雙聯雙促”制度,即聯系重點企業、聯系重大項目,促企業發展、促產業振興。積極幫助文旅企業解決因疫情影響導致的合同糾紛、投訴舉報等問題。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辦事程序、壓縮審批時限,全面推行“一網通辦”。組織文旅企業開展員工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加大導游隊伍人才培養力度。(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六)落實落地惠企政策。對市內旅行社年地接、市外旅行社年送客量(游玩一個以上購票景區)、市內賓館酒店年接待市外游客達到1000人以上的,原則上按10元/人的標準給予獎勵(獎勵總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
(十七)積極獎勵文旅從業人員。對取得導游證并在市內從事導游工作滿兩年、每年規范帶團時間累計在90天及以上的,按導游證等級(初級、中級、高級),分別給予當年2000元、3000元、5000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級文化旅游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文旅從業人員,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1萬元;獲得省級的相應獎項的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對入選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廳公布的鄉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項目人員名單的分別獎勵5000元、3000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述措施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解釋。與上述措施獎勵重復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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